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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网】考生的自然信息发生过变更(姓名、身份证号),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0                       关注次数:                      

 

问:考生的自然信息发生过变更(姓名、身份证号),该怎么办? 答: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结尾】以上是关于考生的自然信息发生过变更(姓名、身份证号),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在线老师进行一对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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