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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考院校有哪些 如何转回考籍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0                       关注次数:                      

天津自考院校有哪些?如何转回考籍?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各位考生简单地解答一下。

天津自考院校有哪些?

1.天津科技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年,原名河北轻工业学院,隶属于轻工业部,是全国首批成立的四所轻工业本科院校之一。1968年,学校更名为天津轻工业学院。1998年,学校的隶属关系从轻工业部转移到天津。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

2.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简称“南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设立副部级。跻身全国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入选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计划、教育部留学人员来华工作示范基地。是“高校北极星”之一,是中国政府留学人员奖学金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其学科涵盖文学、历史、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科学、工业、农业、医学、教学和艺术。

3.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简称“天大”,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天津。其前身是创办于1895年10月2日的北洋大学。它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它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北洋大学与河北工学院合并,定名为天津大学。

4 .天津工业大学

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教育部、天津工业大学和天津市联合建立的大学,也是唯一一所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建立的大学。是天津市重点全日制高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办研究生计划、国家特色重点学科计划、中国政府来华留学人员奖学金接收机构。是天津唯一入选国家“111计划”、全国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地方高校。

5.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位于天津市,是天津市重点大学,是中国北方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一所以经济、管理为主干,法律、文学、科学、工程、教育、艺术等学科交叉渗透、和谐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6.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简称“TMU”,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创办的一所高校。是“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办研究生项目大学、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国政府留学人员奖学金接收高校、卓越博士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7.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简称天师大,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津。入选教育部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国家重点特色学科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共研究生项目、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中国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接收学院、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是天津市重点大学。

8.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是一所多学科的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位于北方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天津,是天津唯一一所主要外语门类齐全,文、经、管、法、教、艺、工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也是中国八所独立外语院校之一,中国政府留学生奖学金接收机构。

1.天津城市建设大学

学校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设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院;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并于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

12.天津农业大学

天津农业大学成立于1976年,是天津唯一的农业院校。是国家“973计划”、“863计划”承担的高校;入选全国首批优秀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国防教育特色学校;[1]是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工、管、理、经、文协调发展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学院。

1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是中国第一所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目标的普通师范大学。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中国留学人员的接收机构。

如何转回考籍?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移的,办理时限一般为当年3月1日至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移,办理时限一般为当年9月1日至9月25日。

(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试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调入功能,查看省考办已收到调出省考办发送的考试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报名表、我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外地档案号。

(3)转出省份记录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份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核对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给考生,证件原件退还考生。由县(区)考办统一向市考办上报考生材料。市考办对考生材料审核无误后,将申请人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省考办。

(5)经省考办审核后,笔试成绩不予退回,考生可通过转入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通过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该专业所需的课程。

自考转出流程

(1)经省考办审批后的考生考试成绩记录将于每年上半年的3月上旬和下半年的9月上旬发出。其中,上半年申请转出的考生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各地市考办相关通知);下半年申请转出的考生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详见各地市考办相关通知)。

(2)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一致。如有变更,应先更正考试信息。

(3)要求考生一次性转出同一准考证的所有有效成绩。如需将两张以上准考证的成绩同时转入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用目的地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试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县(区)考办。

(4)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相关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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