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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0                       关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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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税制》知识点: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1、税收要素

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中心环节)、纳税环节、纳税期间、减免税。前三个是基本要素。

(1)征税对象

1定义:指征税的对象,即征税对象。税的名称

2相关概念: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从价计征)税收的来源。

(2)纳税人

1定义: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责纳税的单位和个人。它的规定解决了谁征税、谁该征税的问题。2相关人员:法人、自然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实际承担税负的人)

(3)税率:

1定义:税额与征收对象数之比。条例解决了征收多少税的问题。它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2公式:税率=税额/征税对象个数

类型:(1)根据性质,名义税率=应纳税额/征税对象个数,实际税率=实际税额/因存在减免税而实际征税对象的数量差异

(2)根据税率的不同形式,P2分为

8)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范围比例税率;②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税率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③固定税率地区差异固定税率;范围固定税率;分级固定税率。

(4)纳税

1定义:是指在流转过程中为征税对象选择应纳税的环节。

2类型:一次征税制(一次性税制):即一次征税只在一个流通环节征收,避免重复征税。双重征税制度:即一税在货物流通中选择两个环节。多重税制:即在商品流通的各个环节,采取各种手段重复征税。

(5)定义: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间的含义:

①确定应纳税额的汇算清缴期限

②确定纳税期限3

(1)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

(2)根据纳税人缴纳的税额确定。(反比)

(3)根据纳税行为情况,纳税期限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

(4)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税漏税,应当在税款发生前预缴税款。

(6)减免税

1定义:是税法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减轻或者免除税负的规定。

2减免税的区别、起征点和免税额。

2、我国三种税率的比较

(1)概念比较

1比例税率:是指应税金额与征税对象数量成正比,不随征税对象数量变化的税率。但是,对于同一纳税对象,无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税率,税额随征税对象数量的比例而增加。

2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的税率,税额的增长率大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增长率。

3固定税率:又称固定税,是根据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

比例税率可以分为:

(1)单一比例税率

(2)差别比例税率(分为三种:

①产品差别比例税率

②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③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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