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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提升:自考《中国行政史》知识点复习(二)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0                       关注次数:                      

做什么事情讲究的是方法,方法对则事半功倍,反之,方法错了则事倍功半。自考中的复习也是这个道理,自学《中国行政史》的知识点是什么?这些点评点的整理希望能帮助大家加深认识!以下自考《中国行政史》知识点复习(二)

学历提升:自考《中国行政史》知识点复习(二)

 

1、略论清代“百日变法”时期行政执行的主要阻力?

(1)最高决策权的二重性。戊戌维新运动是在慈禧太后领导的顽固派与光绪皇帝为首的改良派的激烈斗争中进行的。光绪虽然名义上是“一权”皇帝,但慈禧太后数十年听政而形成的最高决策者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由于最高决策权的不统一,政府的政令往往不一致,使得下级执行无所适从,行政效率自然低下。

(2)改革缺乏军事力量的保障。当时,清政府的军事力量由慈禧的密友荣禄控制。对于光绪来说,仅靠少数没有实权的改革者来推动改革显然是困难的。

(3)顽固派的顽固抵抗。慈禧首先迫使光绪将支持改革的大学学者翁通河送回故里。接着,她要求新授二等以上的官员要感谢太后。后来,她鼓励后党的官员在许多方面限制改革,使新法令难以实施。

(4)地方官员的敷衍行为。在地主中,除了湖南省长陈宝珍,其他省长要么推卸责任,要么粉饰他们。

2、论南京临时政府行政体制的特点?

(1)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集中。虽然对当时的清官、立宪派要均衡考虑,但实际设立的制度并不是“依民而设”,而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合并的机构应尽量合并。

(2)实行总统垂直领导体制。总书记直接受总统指挥,副总统也由总统“简化”。正副总裁各一人,形成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资产管理人三级独立领导体系,避免了副职过多、矛盾纠结的矛盾。

(3)行政部门的设置顺序符合当前形势的要求。当时正处于战争结束的非常时期,所以各部门的命令都是由海军部,特别是陆军部来领导的。但是,由于时代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南京临时政府的行政体制还不完善,权力划分粗放,带有更多的“临时”色彩。当然,与封建王朝的六部委相比,这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中央行政体制。

3、根据北洋政府1913年1月颁布的《公务员保障法》草案,除特官、大臣、秘书外,公务员的三项保障是什么?

(1)公务员未受刑法处罚的,不得免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职:(一)因身体残疾、精神衰弱或者年老不能胜任工作的;(二)自行申请免职的。

但免职须经公务员纪律委员会审批。

(2)公务员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调任同级以下职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责令离职:

①依照纪律法的规定提请纪律委员会审查;

②被告知犯罪或者被告知案件的;

③由于官制的变化,政府机构和职位被合并和撤销。

(3)文官的免职或休职须得上一级长官执行。简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免职或休职均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和各省行政长官的,均由各部总长或各省行政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荐任官和委任官的免职或休职办法以此类推。休职文官除不执行事务外,其待遇与在职官员相同。

4、简述《陕甘宁边区级政府干部管理暂行通则》根据统一管理和明确分工负责的原则所具体规定的各级干部的管理权限和管理形式?

(1)边区政府民政厅直接管理的人员包括边区政府各厅、处的秘书、科长和直属机关负责人;专员公署专员、秘书、科长;县长、县政府委员会和县政府秘书、科长,区公署区长等。

(2)民政厅委托专员公署管理的人员主要是政府科长级干部。

(3)有关部门分别管理并向民政厅备案的人员包括边区政府各厅、处、股级以下干部;各直属机关科长以下干部;各类文化技术干部;专署和县政府股长以下干部;区助理员,乡长和乡政府委员及文书等。

以上三种形式构成了边区干部管理制度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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