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重庆自考网   /   政策动态   /   

2020年12月办理重庆自考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10:56                       关注次数:                      

各主考学校:

现将2020年12月重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12月办理重庆自考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一、2020年12月重庆自考毕业证考生申报

(一)2020年12月重庆自考毕业证申报时间:11月30日9:00—12月11日15:00

(二)2020年12月重庆自考毕业证申报方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主考学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或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可从我院网站www.cqksy.cn进入,下同),除必须到现场申报的情况以外,考生尽量选择在网上申报。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交费标准按市物价、财政局(渝价〔2002〕408号)执行。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初审

(一)时间:11月30日9:00—12月11日15:00

(二)责任主体:初审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主要审核考生考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审核考生所有合格课程(含实践性环节)、毕业考核等是否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考生自我鉴定是否符合实际,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等。初审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协助主考学校做好毕业申请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相关数据处理。

(三)方式:初审工作与考生申报同期进行,对网上提交的申请采用网上初审,到现场提交的申请现场受理。考生一经申报,主考学校应尽快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准确明了注明驳回原因,必要时与考生电话沟通。主考学校要配足与初审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及时受理,准确处置。


三、集中会审

(一)时间:12月14日—12月25日

(二)责任主体:集中会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主考学校与市教育考试院共同完成本校考生的毕业申请会审。集中会审主要对考生考籍、考试成绩、衔接课程、免考情况、前置学历、考试笔迹一致性等进行审核。

(三)方式:集中会审采用现场方式进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搭建集中会审工作场地,组建主考学校审查组、考籍更正审核组、前置学历审查组、免试组、衔接课程审查组、笔迹审查组、系统组等七个工作小组。集中会审具体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通过集中会审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申请电子注册。未通过集中会审的考生,由主考学校通知考生,并说明原因,其所交费用退回原交费账号。


四、2020年12月重庆自考毕业证书发放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打印制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主考学校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的发放工作。

主考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发放方式,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准确无误,毕业生花名册及发放签领表须归档妥善保存。


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