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免试相应课程。
山西自考免考的政策有哪些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免试的规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以上的各类国民教育毕业生,可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等学力或低水平专业,并可免试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以及已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其他同名同要求课程。
第四条
国家承认的各类国民教育高等学校的本科生、大专辍学生、毕业生、辍学生,可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可免考已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第五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民族教育院校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的,除按上述规定免考的课程外,可免考原专业对应的公共基础课。
1.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暂行管理办法》、《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2.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含实习)。
3.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专业毕业生可免《线性代数》。
4.外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修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生可免《物理(工)》(含实习),《大学语文》(含实习)。
第六条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哲学、政治学及以上专业毕业生,可免修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第七条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专业课。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不需要办理课程免修手续,可以直接使用。
第八条免试规定分为不同等级的证书。
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关等级证书者,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详见“各等级证书免修课程一览表”。
第九条
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考生,可以通过选修一些不用的理论课来免考。课程累计学分分别不得少于7学分和14学分,无需办理免修手续。要求考生查询专业考试计划。专业课程对英语(一)、英语(二)免试课程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课程设置执行。申请免试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咨询考官院校是否授予学位。
第十条免试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考生,实行“免试合格”。
第十一条免试获得的总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总学分的50%,否则不得申请毕业。
山西自考如何免考英语
山西自考英语免试政策:报考《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以通过选修一些未使用的理论课程免试。课程累计学分不能分别低于7学分和14学分,无需办理免修手续。要求考生查询专业考试计划。专业课程对英语(一)、英语(二)免试课程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课程设置执行。申请免试英语(二)的考生必须咨询考官院校是否授予学位。